臺北市日據時期或光復初期有許多權屬或權利內容不清的土地及建物,經市府依地籍清理條例自97年起陸續清查公告,截至104年4月底,公告超過2千筆土地及建物中,已有429筆由權利人或繼承人重新申請登記而釐正權屬或內容。但有部分類型,超過期限還沒有人申請更正或繼承登記的話,自100年起市府即分年、分批公告代為標售,相關資訊可以上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查詢。
被標售或二次流標囑託國有登記的土地及建物,權利人或其繼承人可以向市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臺北市目前約有440筆土地已標售或囑託國有的土地,共約18億的土地價金待權利人或繼承人來申領。但修正前的地籍清理條例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在申請文件蓋章才可以領,有人找不到或不配合就沒轍。考量這種情形,地籍清理條例修正改為繼承人可以按應繼分申請自己的土地價金。修正條文立法院已三讀通過,等總統公布生效後,可望提高價金領取率,對於權益保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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